在最新发布的征求意见稿中,对于企业如何更好地保障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的安全使用,提出了具体而细致的要求。
企业需在车辆的应用程序界面、车载信息系统的显眼位置以及用户手册中,清晰展示组合驾驶辅助系统的安全警示与使用指南。这样的布局旨在确保消费者能够轻松阅读、深入理解并正确操作这些系统,从而避免驾驶员误将组合驾驶辅助功能当作自动驾驶功能来使用,减少潜在的安全隐患。
此外,企业有责任研发并实施以安全为核心的驾驶员监控、预警及应急处理功能。这些功能需实时监控驾驶员的驾驶状态,一旦发现驾驶员出现分心、脱手、疲劳驾驶等危险行为,应立即启动预警机制,包括语音提醒、方向盘震动警示、限速设定、引导车辆安全停靠路边以及暂时禁用组合驾驶辅助系统等措施。这些及时的警示与控制手段,有助于驾驶员迅速接管车辆控制权,有效降低事故风险。
针对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可能面临的网络安全挑战,企业必须强化缺陷信息监测能力,严密防范网络攻击、网络威胁及系统漏洞,以减少由此引发的车辆事故。市场监管总局将对因安全提示缺失、使用说明不完善、网络安全事件等问题开展深入的缺陷调查,并在必要时,要求企业采取召回措施,以确保车辆的安全性得到持续改进。
企业被严格禁止通过用户操作或系统逻辑设计来主动关闭驾驶员监控、预警及应急处理功能。市场监管总局将对此类功能不足的情况展开专项调查,并在必要时,将其纳入缺陷分析与调查的范畴,以确保驾驶员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同时,企业在机动车合格证系统中填报的信息需完整且准确,特别是关于组合驾驶辅助系统、储能装置等关键部件的信息。在执行软件在线升级(OTA升级)时,企业必须严格遵守分类管理要求,未经备案不得擅自开展升级活动。任何未经充分测试验证的软件版本均不得推送给用户,企业也不得通过OTA升级方式隐瞒产品缺陷。企业需确保生产的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与准入产品保持一致,并承担起产品安全的主体责任。工业和信息化部与市场监管总局将加强协同管理,对违反规定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理,特别是对频繁进行OTA升级的企业,将进行重点抽查和专项核查。
在向消费者提供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的驾驶自动化等级、系统能力及系统边界等信息时,企业需确保信息的真实性与全面性,避免虚假宣传、夸大系统能力或误导消费者。企业应让消费者能够准确理解并安全驾驶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避免因信息不准确而导致的误解或误操作。
在组合驾驶辅助系统或功能的命名及营销宣传中,企业需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得暗示消费者可以将这些系统视为自动驾驶系统,或具备实际上并不具备的功能。这样的规定旨在防止驾驶员滥用组合驾驶辅助功能,确保驾驶安全。
此外,企业应避免夸大宣传车辆的驾驶性能,以免误导消费者以不合理的高速驾驶车辆,从而增加事故风险。市场监管总局将加大对企业广告活动和商业宣传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夸大组合驾驶辅助功能、欺骗或误导消费者等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同时,将组织召回技术机构对过度宣传等问题进行技术认定,并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开展专项联合调查,依法整治和规范市场秩序。
企业还需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准入、召回及软件在线升级管理的通知》的要求,及时报告组合驾驶辅助系统使用期间发生的安全事件和碰撞事故。市场监管总局将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有关部门加强合作,对事故进行深入调查与分析,并对企业的事故报告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一旦发现企业未按要求报告事故信息或隐瞒、遗漏重大事实的情况,将依法依规进行公开通报并督促整改,确保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的安全使用得到有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