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世界贸易组织(WTO)争端解决机构批准了中国提出的设立专家组的申请,旨在审查土耳其对中国进口电动汽车实施的限制措施,案件编号为"DS629"。这是中国第二次提交成立专家组的请求,要求对土耳其针对中国产电动汽车及其他特定类型车辆采取的措施进行裁决。
据中国商务部新闻发言人1月17日表示,自2023年起,土耳其多次对中国进口的电动汽车及其他车辆采取加征关税、实施进口许可证等限制性措施,这些做法不仅违反WTO规则,还损害了中土两国经贸关系。
案件核心争议点
在DS629案中,中方要求与土耳其就以下措施进行磋商:
1. 对华电动汽车加征额外关税
2. 实施进口许可证制度
3. 对其他类型车辆加征额外关税
4. 对获得土耳其投资激励证书的进口产品给予关税豁免
中方认为这些措施违反了《1994年关贸总协定》相关规定。根据WTO规则,专家组设立后,通常应在6个月内提交报告,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9个月。
值得注意的是,包括欧盟、日本、韩国、美国在内的14个WTO成员已表示将作为第三方参与此案。
案件背景与进展
此案源于土耳其对中国进口电动汽车及其他车辆征收40%附加关税并实施进口许可限制。2024年10月8日,中国正式向WTO提出磋商请求。商务部发言人指出,这些歧视性措施违反WTO规则,是典型的保护主义行为,要求土方立即纠正。
在磋商未果后,中国于2025年1月16日向WTO提交设立专家组申请。中方强调,土耳其的措施具有保护主义和歧视性,违反了WTO核心义务,包括最惠国待遇、关税约束和取消数量限制等原则。
中国对部分WTO成员对中国新能源产品采取的限制措施表示严重关切,认为这些做法不符合WTO规则。商务部发言人表示,技术保护主义并非解决之道,中国将坚定维护自身利益,按照WTO规则推进诉讼程序,保护国内产业合法权益。
此案反映了国际贸易领域的新动向,特别是在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贸易摩擦。案件进展将对全球新能源汽车贸易格局产生重要影响,值得持续关注。